辦證須知 役男身份者需先蓋完備查章方能送簽,菲律賓不接受雙重國籍,只能持1本護照進出菲律賓
需準備資料 No 項目 數量 說明
1旅客基本資料表1
2二吋彩色白底近照2請見請明欄(簽證處嚴格規定,請務必遵守)
3護照正本1
4中華民國身份證影本12007/01/01起均需以新版之身份證申請
5戶籍謄本(正本)1三個月內之正本.(15歲以下之小孩子需要)(不可戶口名簿)
6簽證表格1不可使用網路下載,一定要正本(3/3起換新表)
效期及入境次數 三個月單次
入境可停留天數 59 天
辦理天數 約 2 個工作天
價格 辦證服務費 NTD$ 1,200
備註
4/1起菲律賓簽證處對於相片嚴格規定如下:
1.二張2吋白底相片,不可有污跡或畫質不清晰
2.相片需6個月內近照
3.需有領子(但不可是高領)
4.不可配戴眼鏡(包含有色隱形眼鏡或瞳孔放大的隱形眼鏡)
5.相片規格需(頭頂至下巴2.7-3公分)
6.不可戴帽子.頭巾
以上規定請務必遵守.只要相片不符規定,不會當場退件,若不核發簽證將不退還費用

菲律賓不接受雙重國籍,只能持1本護照進出菲律賓

*注意:15歲以下孩子需要父母護照及簽證同送(不能單獨送件)
如父或母一方為外國人,需附相關證明例:戶籍騰本需英文版
   或者居留證正本,需與外國護照姓名資料,必須能看出子女與父母
   之證明.


*若15歲以下孩子未與父母雙方同行者
需要由父或母一方帶戶籍滕本正本及父或母護照
連同同行者護照正本,身分證影本,相片,表格一起送簽證
需親自面談公證(繳NT$800公證費 )入菲後需至移民局
再繳3130菲弊約台幣NT$2000(入境保證金)


可趕件:需加500元.當天拿件(上午10:00前送入簽證處)
申辦單位
台北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
台北市長春路176號11樓
電話:02-25081719
傳真:02-25084045


台中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
台中市民權路與公益路口國泰世華大樓4樓  (水舞饌對面)
Mil:meco-tpe@transend.com.tw
網址:www.wowphilippines.com.tw/

送件時間:上午9:00-上午11:00
領件時間:下午13:00-下午17:00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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